根据《关于做好2020年度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的通知》教学〔2020〕74号要求,经个人申报、二级学院推荐、专家评审,现将2020年度拟立项校级质量工程项目(见附表)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2021年1月13日至2021年1月15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实名向监察审计室、教务处书面反映,匿名反映一律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监察审计室 63828650,教务处 63813895。
教务处
2021年1月13日
下一条:关于2024年校级质量工程特需项目检查验收结果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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