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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 2019年度上半年“本科教学工程项目建设推进月”的通知


编辑日期:2019年05月13日 14:51    编辑:何青青  核稿:     审核人:   来源:   阅读次数:

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

根据《合肥师范学院教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校教〔201410号)的要求,每年5月、11月为我校“本科教学工程项目建设推进月”,现结合学校2019年工作重点,决定于5月启动“本科教学工程项目建设推进月”活动。本次推进月的主要工作是集中对校级项目进行检查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验收范围

20162017年立项的校级项目以及延期建设项目(详见附件2)。

二、检查验收内容

检查分为阶段检查和结题验收两类。对所有到期项目实施结题验收,其他未到期项目开展阶段检查。依据项目的申报指南与结项要求,主要检查包括:

1、围绕建设目标采取的主要措施;

2、项目建设进展,建设过程中开展的主要活动和特色做法;

3、项目建设取得的经验、成效、示范带动作用及标志性成果;

4、项目建设存在的问题、原因与对策;

5、项目经费的使用情况。

三、检查方式

根据《合肥师范学院教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对所有项目采取单位初查和学校检查相结合的二级检查方式进行。

1、项目单位初查

项目所属单位应召开专场评审会对本单位各类项目进行评审与初查,并将检查验收结果报学校质量工程项目管理办公室(教务处403办公室)。

2、学校检查

在项目单位初查结果的基础上,学校质量工程项目管理办公室(教务处)将组织校内外专家对各类项目进行检查。

四、材料提交

1、项目单位初评表。

2、各项目进展报告。

3、已到期项目的结项报告及支撑材料。

五、时间安排

1、纸质材料。请各相关单位于524日前提交项目单位初评表、项目进展报告和结题报告及支撑材料各一份。

2、电子材料。项目所有相关材料请各项目负责人于5 24日前登陆学校质量工程管理系统(http://hftc.zlgc2.chaoxing.com/,账号是教务系统账号,首次登录密码是123456,忘记密码可以通过手机号码找回)上传。

六、相关要求

1、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组织教师学习《合肥师范学院教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要求,充分发挥本科教学工程项目在教学建设与改革中的推动和示范作用。

2、因故不能按时结题的,可申请一次延期(最长时间一年)并填写《教研项目延期结项申请表》。项目不按期结题或不按任务书实施的,项目负责人主动向学校教学工程办公室说明原因并提出详实的整改方案,在研期内不得申报各类质量工程项目。

3、项目申报指南、任务书和《合肥师范学院教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是作为项目执行、过程检查和验收的主要依据。

4、凡本次验收不合格者,建议整改,延期半年,于本年度11月本科教学工程项目建设推进月再次验收,不合格者两年内不予申报教研项目,并将视情况追回项目资助经费或取消项目。

特此通知。


附件:1.《合肥师范学院教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

2.“本科教学工程项目建设推进月”校级项目检查验收一览表

3. “本科教学工程项目建设推进月”项目单位初评表

      4.合肥师范学院本科教学工程项目结项报告

      5. 合肥师范学院本科教学工程项目进展报告

      6.合肥师范学院教学研究项目延期申请书



              教务处

                                       2019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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