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19〕79号)精神,学院决定启动2019年度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限额
类别 |
限额数 |
备注 |
一、一流本科建设项目 |
1.一流本科人才示范引领基地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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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一流本科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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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不组织申报 |
3.一流课程 |
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MOOC)示范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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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上只限于专业基础、专业核心及受众量多面广的课程 |
精品线下开放课程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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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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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超过2个,已推2019年国家级的不占指标 |
4.高水平教师队伍建设 |
省级教学团队 |
11 |
每项限报1个 |
教学名师 |
教坛新秀 |
5.协同育人项目 |
省级“六卓越一拔尖”卓越人才培养创新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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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上专业负责人申报 |
校企合作实践教育基地项目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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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创新创业教育和实践教学项目 |
示范实验实训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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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 |
210 |
依托2019年省级A、B类竞赛项目优先申报 |
学科和技能竞赛项目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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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 |
17 |
思想政治理论课教研项目额外单设3项 |
二、教学成果奖 |
1.本科生人才培养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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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科生思想政治教育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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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研究生人才培养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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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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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高水平学科竞赛成果转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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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重大教学成就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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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高校继续教育教学改革项目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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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报要求和时间
(一)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19〕79号)和《2019年度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指南》,准确把握各类项目的建设要素和申报要求,紧密联系学院和本单位教学工作实际,以问题为导向,认真研究,积极申报,提高项目申报的整体水平。
(二)各单位申报各类项目数量不超过省教育厅要求的申报限额;申报人如有在研省级质量工程项目,不予申报同类项目,申报人如有2个及以上在研省级质量工程项目,不予再申报项目;申报人应遵照《2019年度省级质量工程形式审查规范》填写质量工程项目名称,否则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
(三)请各单位于11月6日17:00前提交申报汇总表、项目申请书(纸质版一份)送至教务处质量工程项目管理办公室403室,其中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纸质版一份)汇总报送教务处实践科408室,教学名师和教坛新秀推荐表(纸质版一份)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逾期不予受理。
(四)11月11日后,遴选推荐省级项目的负责人登录“安徽省高等学校质量工程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按规定的程序和方法填报具体项目申请书。具体上传方法见《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网络上报程序》。
联系人:罗发宝(0551-63813895),王道平(0551-63805407)
特此通知。
附件:
1.《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19〕79号)
2.2019年度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指南
3.2019年度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各类申请书
4.2019年度省级质量工程形式审查规范
5.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汇总表
6. 2019年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名额分配表
7.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网络上报程序
8.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平台使用指南
教务处
2019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