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20〕114号)文件精神,经个人申报、二级学院推荐、校外专家评审,现将拟推荐省级质量工程项目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2020年10月15日至10月19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实名向监察审计室、教务处反映,匿名反映一律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监察审计室63828650,教务处63813895。
监察审计室 教务处
2020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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