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现将《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申报虚拟教研室试点建设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21〕83号,http://jyt.ah.gov.cn/tsdw/gdjyc/tzgg/40451525.html )转发给你们,请根据文件精神,积极做好虚拟教研室建设的申报工作。
一、建设类型
1.在建设范围方面,虚拟教研室分为校内、区域性、全国性教研室。鼓励试点建设全国性、区域性虚拟教研室。
2.在建设内容方面,虚拟教研室分为课程(群)教学类、专业建设类、教学研究改革专题类教研室等类型。
二、推荐名额
我校最多可推荐1个虚拟教研室建设试点。
三、推荐条件
虚拟教研室建设试点应具备如下条件:
1.教研室负责人应由教学名师、国家级一流专业负责人、一流课程负责人等高水平教师担任。
2.教研室成员不少于10人,具有相对稳定的高水平教学研究和实践团队。全国性虚拟教研室必须有中西部高校教师参与。
3.教研室所依托专业或课程已获批“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或“一流课程”。
4.虚拟教研室已有实体教研室建设基础。
5.学院能够为虚拟教研室运行提供必要的保障措施,在教师教学工作量认定、绩效考核等方面明确激励机制。
四、材料报送时间及方式
请教研室负责人填写《虚拟教研室建设试点推荐表》(附件1),并于2021年9月6日前将推荐表纸质版(A4纸双面打印胶装,一式一份)和电子版报送至校质量工程办公室。
特此通知。
联系人:罗发宝 联系电话: 63813895
特此通知。
附件1:《虚拟教研室建设试点推荐表》
教务处
2021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