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通知公告>>正文
 

关于做好2021年度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编辑日期:2021年12月16日 20:02    编辑:罗发宝  核稿:  终审: 钱立青    审核人:   来源:   阅读次数:

各二级学院:

为加快学院课程思政建设,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的通知(教高〔20203号)和《合肥师范学院课程思政实施方案》(校党秘〔202031号)的总体部署,结合《关于举办第十六届江博杯教师教学创新暨课程思政示范课大赛的通知》(教学〔202151号)和学校质量工程项目相关管理办法,现启动2021年度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限额

本次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的申报共设课程思政建设研究项目、课程思政示范课程、课程思政教学名师、课程思政教学能手、教育教学管理专项五个类型项目。

其中,课程思政建设研究项目面向第十六届江博杯教师教学创新暨课程思政示范课大赛获奖选手;课程思政教学名师(教学能手)除认定第十六届“江博杯”教师教学创新暨课程思政示范课大赛获奖选手外,面向全校专任教师再认定30人;课程思政示范课程面向全院课程负责人,限额30(含认定课程,已推荐省级9门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的课程直接认定为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无需提交材料),已立项省级课程思政教学团队和已推荐省级课程思政建设示范中心项目组成员优先立项;教育教学管理专项面向全校教育教学管理人员。

二、申报要求和时间

(一)请各二级学院认真组织学习《2021年度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指南》,准确把握各类项目的建设要素和申报要求,紧密联系学院和本单位教学工作实际,按照人才培养、教育教学改革的需要对申报项目进行系统设计,以问题为导向,认真研究,积极申报,提高项目申报的整体水平。

(二)有在研省级质量工程项目者不予申报教育教学管理专项。有2个及以上在研各级质量工程项目或有延期(或建议整改、撤项)的各级质量工程项目者不予再申报本次各类项目,有在研各级课程类质量工程项目着不予申报课程思政示范课程。

(三)请各单位于20211228日前提交排序申报汇总表、项目申请书(纸质版一份)送至教务处质量工程项目管理办公室403室,电子版发送邮箱至282268044@qq.com

联系人:罗发宝 赵欢  联系电话:63813895

特此通知。

附件:

1. 2021年度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指南

2. 2021年度校级质量工程项目各类申请书

3.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汇总表

教务处

20211216

 

  • 附件【附件.zip】已下载

上一条:关于开展2022年上半年“本科教学工程项目建设推进月”活动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2021年下半年“本科教学工程项目建设推进月”活动的通知

关闭

校址:安徽省合肥市金寨路327号(三孝口校区)邮编:230061 / 安徽省合肥市经济开发区莲花路1688号(锦绣校区)邮编:230601
版权所有@合肥师范学院 皖备案号 0500373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