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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23年度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特需项目立项名单的通知


编辑日期:2023年11月13日 16:45    编辑:陈玥  核稿:     审核人:   来源:教务处(学位办、招生办、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   阅读次数:

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内涵建设,契合应用型高校人才培养目标,结合审核评估工作实际,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度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特需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学〔2023〕72号)文件要求,经个人申报、二级学院推荐、专家评审、公示等程序,学校决定批准126个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特需项目立项,其中行业企业课程资源库建设项目21项,校企合作实践教育基地建设项目23项,重点教学研究项目11项(含委托项目4项),真实项目案例库建设项目71项。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特需项目立项时间为2023年10月,结项时间为2024年3月,项目不得延期,未按时结项的按撤项处理。项目结项时,方可使用;被认定为“良好”及以上等级的,可被用作校级质量工程项目“三类”使用,被认定为“合格”等级的,可被用作校级质量工程项目“四类”使用。

特此通知。




附件:2023年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特需项目立项名单

合肥师范学院

20231113


上一条:关于开展2023年度校级质量工程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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