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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我院2023年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名单及提交任务书的通知


编辑日期:2024年05月21日 10:29    编辑:陈玥  核稿:赵朋     审核人:   来源:教务处(学位办、招生办、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   阅读次数:

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3年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名单的通知》(皖教秘高〔202455号),2023年我院共130个省级质量工程项目(附件1,不含各委员会立项的项目)。现就提交省级质量工程项目任务书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立项时间及建设周期

项目立项时间为2024514日。建设周期均为两年(不含教学名师、教坛新秀省一流课程等认定类项目)。

、任务书报送要求

(一)任务书作为项目执行、中期检查和验收的主要依据,各二级学院认真组织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申报指南,围绕学院定位、特色发展、提高质量的总体目标,认真制定项目建设计划和方案。

需提交任务书的项目

根据申报指南,除认定类项目(教学名师、教坛新秀省一流课程、教学成果奖、省级规划教材)以外的其他项目均需按要求填报《安徽省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任务书》(附件2)。

)本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的任务书经二级学院组织论证通过后,纸质版任务书请于2024527日前以二级学院为单位报送至教务处质量工程项目管理办公室403,电子版任务书盖章后由项目负责人于2024530日前上传至安徽省高等学校质量工程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备案(https://ahxmgl.ahou.edu.cn/QRMIS)。

特此通知。


附件:

1.2023年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立项一览表

2.安徽省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任务书


教务处

2024520


上一条:关于开展2024年校级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2024年度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特需项目结题验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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