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通知公告>>正文
 

关于开展2025年度校级质量工程申报工作的通知


编辑日期:2026年01月23日 15:49    编辑:张阳  核稿:马强强  终审: 钱立青    审核人:   来源:教务处   阅读次数:

  

关于开展2025年度校级质量工程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高等学校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25124号),学校决定启动2025年度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一)校企合作课程

拟立项数20

申报要求1.每个在招专业(含中外合作专业)限报1门,申报人需参加过学校教学比赛。2.与行业、产业、企业论证认定,对学生的专业、职业和创新等能力提升起到重要作用的专业课程3.企业教师参与课程标准制定或修改、教学和课程考核;将产业发展新进展、产业变革新技术、企业产品新成果等融入课程内容,实现课程内容与行业标准、生产流程、项目开发等产业需求紧密对接。4.采用项目式、案例式教学,在立项建设期间至少开设两学年,外聘教师信息需要填报至教务系统5.课程考核体现学生实践和创新能力的考核。

(二)学校教学创新团队(教学名师工作室)培育项目

拟立项数8

申报要求1.每个二级学院限报1项,在此基础上,近五年获得省级教师教学比赛一等奖及以上的二级学院可以增报1项。2.应围绕STEM教学、人工智能赋能教学、项目式教学、跨学科教学设计、课程思政、劳动教育、体育、美育这八类主题申报。3.项目负责人要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其中,副高级职称申报者应获得省级教师教学比赛二等奖以上奖励。讲师及以下职称申报,要获得省级教师教学比赛一等奖以上奖励。4.名师工作室负责人推进教学方法改革,指导青年教师至少10人,教师组成要跨多个学科和二级学院。

(三)专业知识图谱

拟立项数3

申报要求1.每个二级学院限报1项。2.负责人应为本专业的负责人或具有较高影响力的在职教师,熟悉本专业的人才培养体系和课程设置3.建设需与专业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相匹配,落实课程思政建设要求,完整的知识图谱应包含培养目标、毕业要求、能力体系、问题体系、知识体系和教学资源六个维度。基于专业自身的学科特性和人才培养目标,搭建个性化的专业门户,构建差异化的专业内涵模块,特色化动态展示专业建设成果,包含专业建设成果概况、专业建设成果、课程建设成果、图谱建设成果、教学资源建设成果等。4.专业应具备一定的数字化教学资源基础。优先支持省级一流专业、申报工程教育认证的专业、通过师范专业认证的专业、中外合作专业立项

(四)现代产业学院

拟立项数3-5

申报要求1.每个二级学院限报1项。2.项目负责人应为二级学院行政负责人,具有相对稳定的高水平教学团队,合作企业的兼职教师人员中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数量不低于学校专职教师的数量。3.建设应主要围绕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提升专业建设质量、开发校企合作课程、打造实习实训基地、建设高水平教师队伍、搭建产学研服务平台等方面进行。4.实践教学学时不得低于培养方案总学时的30%5.服务于安徽省十一大新兴产业,相关合作企业为专精特新企业或者地方龙头企业,在地方产业链条中居主要地位或产业集群中居关键地位。

(五)微专业

拟立项数3

申报要求1.每个二级学院限报1项。2.建设应围绕探索建设路径、研制培养方案、探索共建机制及完善管理机制等内容。3.专兼职教师队伍结构合理,其中至少配备1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负责人,企业兼职教师占比不低于30%4.需要提供企业参与的合作证明,如共建实践基地、联合开发课程。5.立项建设期间需要面向全校开设微专业。

(六)企业冠名班

拟立项数8

申报要求1.依托现代产业学院成立的企业冠名班不再重复立项。2.申报人应为二级学院行政负责人、系主任、专业负责人。3.围绕特定企业岗位需求,共同优化专业课程体系,建设实践基地,研发校企合作课程,将企业真项目、研发真案例、应用真场景、技术新标准融入教学,聘请企业教师授课、指导实验实训、学科竞赛和毕业(设计)论文等,推进学生见习、实习、就业一体化。

(七)联合培养项目

拟立项数3-7

申报要求1.申报人应为我校具有专升本联合培养专业、中外合作专业所在学院在职教师。2.团队中须有联合培养单位(专科院校)院系在职教师或合作高校在职教师。3.项目研究应聚焦专升本、中外合作专业学生特点,以“补基础短板、扬实践长板、拓交叉边界” 为特色培养途径,落实《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普通专升本联合培养工作的指导意见》皖教秘高〔202195号文件或中外合作办学相关要求。

二、工作要求

(一)有2项及以上省、校级质量工程项目在研的(含2025年拟推荐省级质量工程项目),或近2年撤项的负责人,不能报本年度校级质量工程项目。

(二)各二级学院要认真组织校级质量工程申报工作;申报项目时,要符合申报要求;申报预期成果要符合结项要求,申报和结项要求按照《通知》执行。上述项目建设周期均为2年。

(三)可根据申报项目质量,课程类项目、专业类项目内部进行数量调控。

三、工作安排

(一)教师申报202639日(周一)前,教师自行申报,向所在单位提交申报书。

(二)单位推荐316日(周一)前,各单位完成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的初审;并将教师项目申报书纸质版、汇总表纸质版(签字、盖章)报送教务处;汇总表电子版发:670379587@qq.com

(三)提交电子申报书。初审通过的申报人于318日(周三)前登录学校质量工程项目管理系统(http://hftc.zlgc2.chaoxing.com/,账号为原教务系统账号,初始密码是123456)在线提交pdf格式申报书,逾期不予受理。

(四)教务处审核3月中下旬,教务处审核教师申报材料,完成形式审查。

(五)专家评审与结果公示。教务处组织校外专家进行评审,给出各类项目评审结果并公示。根据专家评审情况,按照宁缺毋滥的原则,对项目评审数量进行适当调整。

相关申报指南、申报书、汇总表,见学校相关工作群。

工作联系人:张阳,电话:63813895

特此通知。

附件:

1.2025年度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指南

2.2025年度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书

3.2025年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汇总表


          教务处

           2026123


上一条:关于开展2026年度省级高等学校质量工程项目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2025年度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生涯教育与就业指导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闭

校址:安徽省合肥市金寨路327号(三孝口校区)邮编:230061 / 安徽省合肥市经济开发区莲花路1688号(锦绣校区)邮编:230601
版权所有@合肥师范学院 皖备案号 0500373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