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下半年“本科教学工程项目建设推进月”活动的通知》(教学〔2021〕76号)文件精神,经个人申报、二级学院评审、校外专家评审,现将本次校级质量工程项目验收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2021年12月13日至15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实名向纪委办公室、教务处反映。
联系电话:纪委办公室63828650,教务处63813895。
纪委办公室 教务处
2021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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