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高等学校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24〕146号)精神,学院决定启动2024年度省、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限额
省级质量工程项目设专业建设类、课程建设类、教材建设类、师资队伍建设类、实验与实践基地建设类、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现代产业学院及高等继续教育建设项目等9个类型项目;校级质量工程项目设课程建设类、教材建设类、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等3个类型项目,从未推荐申报省级质量工程项目中遴选。
类别 | 省级限额 | 备注 |
一、专业建设类 | 1.专业服务安徽省新兴产业项目 | 20 | 国家级或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优先立项,实践教学学时不得低于总学时的30%。 |
2.“四新”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 | 依托国家级或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申报,已获批“四新”立项专业不得重复申报。 |
3.“六卓越一拔尖”项目 | 已获批“六卓越一拔尖”计划支持的学科专业不得重复申报。 |
4. 专业质量提升与改造项目 | 已获批专业改造类项目的专业不得重复申报。 |
二、课程建设类 | 1.AI+教育 | 14 | 省、校级课程建设项目,各二级学院申报总数不得超过专业数。(校级课程建设项目对申报人职称不做要求) |
2.大中小课程思政一体化示范课程 | 5 |
3.线上课程 | 5 |
4.线下课程 |
5.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 |
6.社会实践课程 |
7.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 |
8.校企合作课程 |
| 校级课程建设项目,拟立项20门。与产业企业论证认定,对学生的专业、职业和创新等能力提升起到重要作用的专业课程。企业教师参与课程标准制定、教学和课程考核;将产业发展新进展、产业变革新技术、企业产品新成果等融入课程内容,实现课程内容与行业标准、生产流程、项目开发等产业需求紧密对接。采用项目式、案例式教学;课程考核体现学生实践和创新能力的考核。 |
9.劳动教育课程 |
| 校级课程建设项目,拟立项5门。劳动教育实践课程,为生活服务类、生态与环境保护类、传统非物质文化技艺类、专项劳动技能类、综合劳动技能等劳动教育实践课程。 |
10.微课程 |
| 校级课程建设项目,拟立项10门。以视频为主要载体、时长一般控制在15分钟以内,有明确的教学目标、内容短小、集中说明一个问题、面向学生学习的课程元素,同时还必须包含与该教学内容相对应的教学设计、学习指南、练习测试等学习资源。 |
三、教材建设类 | 教材建设 | 6 | 鼓励教学名师、高水平专家、国家一流课程负责人主编教材,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核心课程教材,优先立项。 |
四、师资队伍建设类 | 1.教学创新团队 | 5 | 原则上具有本学科专业正高级职称、55周岁以下,已获批教学团队立项的负责人及教学团队均不得重复申报。 |
五、实验与实践基地建设类 | 1.示范实验实训中心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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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校企合作实践教育基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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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虚拟教研室 | 教研室拥有“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或“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教研室成员不少于10人。 |
4.实验教学与教学实验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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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 1.教学研究项目(申报人所承担的省级及以上教学研究项目无延期情况,均按规定程序结题,且验收结果为良好及以上。) | 15 | 一般项目侧重课程教育教学改革,各二级学院申报总数不得超过专业数。 |
2.教育教学管理项目(同上) | 3 | 重大、重点、一般各一项 |
3.思想政治理论课教研项目(同上) | 3 | 重大、重点、一般各一项 |
七、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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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现代产业学院 | 现代产业学院 | 1 | 申报人应为二级学院行政负责人,实践教学学时不得低于总学时的30%。 |
九、高等继续教育建设项目 | 1.教学与管理研究项目 | 2 | 重点、一般各一项 |
2.在线精品课程建设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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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数字化标杆校建设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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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非学历继续教育品牌建设项目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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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报要求
(一)各二级学院按照目标导向,围绕学校办学定位、专业认证等建设任务,统筹规划、培育质量工程项目,项目预期成果应具有良好的推广应用价值,在进一步推进学校教育教学改革、促进人才培养和提高教学质量等方面有较强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二)为保证教师精力投入和项目建设质量,各二级学院对标对表项目申报指南,严格落实以下要求:
1.申报指南明确提出结项标准,科学评估项目结项难度,做到有计划、有安排,避免“重申报、轻建设”现象。严格把关项目内容,杜绝重复申报或以相似内容变相申报。
2.项目负责人同一年度申报项目不得超过2项,其中个人建设类项目不得超过1项;项目负责人有1项在研项目,本年度最多只能申报1项,但不得申请同类项目。项目均不得重复申报。
3.在研项目超过2项(含2项)的,或近2年有延期项目(包括应用型高校联盟项目及教指委项目)的,或因学术不端行为受到学校或者相关部门查处的,或以往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建设终止或撤项的项目负责人被纳入质量工程管理系统“黑名单”的,或未获得教育部2023年寒假及2024年暑期教师研修电子证书的,不得申报本年度本科质量工程项目。
(三)为保证项目申报工作的严肃性和规范性,各类项目在申报前须明确具体负责人和参与成员,由负责人组建相应建设团队。负责人和团队成员一经确定,立项前后团队人员组成和排序需保持一致,原则上不允许更改。
(四)各二级学院负责对本院推荐项目负责人、参与人及项目建设内容进行政审。要求对我国政治制度以及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等理解和表述准确,对国家主权、领土表述及标注准确,无违法违纪记录和师德师风及学术不端行为,未出现过重大教学事故等问题。
三、工作安排
1.单位推荐。申报人向所在单位提交申报书,各单位对省、校级质量工程项目初审后,2月10日,将教师项目申报书纸质版、汇总表纸质版(签字、盖章)报送教务处;汇总表电子版发279545812@qq.com。
2.提交电子申报书。初审通过的申报人于2月10日前登陆学校质量工程项目管理系统(http://hftc.zlgc2.chaoxing.com/,账号为原教务系统账号,初始密码是123456)在线提交pdf格式申报书,逾期不予受理。
3.专家评审。教务处完成形式审查后,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给出各类项目评审初步结果。
4.会议研究。拟推荐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及校级拟立项质量工程项目公示结束后,报学校专题会议研究,确定拟推荐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及校级拟立项质量工程项目。
5.报送材料。2月27日前,遴选推荐省级项目的负责人登录“安徽省高等学校质量工程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上传项目申报书。
工作联系人:陈玥,电话:63813895。
特此通知。
附件:
1.《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高等学校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24〕146号)
2.2024年度省、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指南(本科教育、继续教育)
3.2024年度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书
4.2024年度省级质量工程形式审查规范
5.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汇总表
教务处
2025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