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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度校级本科教学质量工程项目补充申报工作的通知


编辑日期:2025年03月03日 20:57    编辑:陈玥  核稿:马强强     审核人:   来源:教务处(学位办、招生办、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   阅读次数:

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本科教学督导团:

为进一步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强化课程建设,提升教学管理水平,根据《关于做好2024年度省、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以简称通知),现就2024年度校级本科教学质量工程项目补充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校企合作课程

校企合作课程申报数量不足,为促进校企合作课程建设,需补充申报。

1.立项数量:根据申报质量,拟立项20校级课程

2.申报要求:与产业企业论证认定,对学生的专业、职业和创新等能力提升起到重要作用的专业课程。

二、教学管理研究项目

教学管理研究项目申报数量不足,为促进教学管理制度建设,提升教学管理水平,需补充申报。

1.立项数量:根据申报质量确定5-10项校级重点、一般教学研究项目。

2.申报人员范围:本科教学督导员、二级学院教学管理人员、教务处工作人员等。

3.申报主题:①新工科建设、新文科建设、师范专业认证等背景下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建设;②校企合作课程建设与管理;③新文科专业建设改革研究与实践;④现代产业学院建设;⑤“追求卓越、知行合一”质量文化校本建设与实践;⑥学科竞赛制度建设与优化;⑦课程评估体系建设与实践;⑧督导队伍建设和工作改革等;⑨“五育融合”校本研究与实践。以上选题均从学校层面进行研究。

4.结项要求:①相关研究成果被职能部门采纳,并融入校级文件;或相关研究成果被校领导、教学督导团负责人认可采纳,并在实践中运用,取得一定工作成效。②开展一次培训、讲座,推广成果,促进成果应用转化。③项目负责人作为第一作者公开发表带有项目编号的1篇及以上教研论文。

三、申报要求

(一)各二级学院要认真组织校级质量工程补充申报工作;申报预期成果要符合结项要求,申报和结项要求,按照《通知》执行。

(二)按照《通知》要求,校级质量工程项目设课程建设类、教材建设类、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等3个类型项目,可以从未推荐申报省级质量工程项目中遴选。同时,已按《通知》申报的校级质量工程项目,无需重复申报。

四、工作安排

1.教师申报。3月10日(周一)前,教师(含教学督导员)自行申报,向所在单位提交申报书。

2.单位推荐。3月11日(周二)前,各单位完成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的初审;并将教师项目申报书纸质版、汇总表纸质版(签字、盖章)报送教务处;汇总表电子版发:279545812@qq.com

3.提交电子申报书。初审通过的申报人于3月13日(周四)前登陆学校质量工程项目管理系统(http://hftc.zlgc2.chaoxing.com/,账号为原教务系统账号,初始密码是123456)在线提交pdf格式申报书,逾期不予受理。

4.教务处审核。3月14日前,教务处审核教师申报材料,完成形式审查。

5.专家评审、公示。教务处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给出各类项目评审初步结果并公示。

工作联系人:陈玥,电话:63813895。

特此通知。

附件:

1.2024年度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书

2.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汇总表


教务处

2025年3月3日



下一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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